贵安新区张江高科技产业园大视听算力应用基地项目场平工程施工
1#澄清及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贵安新区张江高科技产业园大视听算力应用基地项目场平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250000O1)做如下澄清及答疑:
问题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综合单价最高限表价中,余方弃置-土方、余方弃置-石渣的特征描述不一致,现投标人应以哪个为准 ,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 条-第(7)条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 21 页)与“无效标条件”第 B1.1 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 59 页)描述是否冲突,承诺允许超限价,但“无效标条件”不允许超限价,投标单价下浮超 15%是否认定为无效标,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不冲突,投标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表》中综合单价上浮5%至下浮15%范围的不作为无效标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即可。
问题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条类似项目内容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3)条其他-企业业绩的内容描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条类似项目内容为系统默认模板,不可修改。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3)条企业业绩描述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