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辛庄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新建2t/h燃气锅炉。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原有职工中调剂。项目全年生产天数300天,年工作2400h。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